2005年8月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廉租房新政策10月份开始实施
于祥明

  10月1日起,提交申请廉租房材料后15日内将拿到结果。日前,建设部、民政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人均收入符合当地的收入标准;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的面积标准;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符合当地的其他标准等5个条件。《办法》同时规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